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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!
由于您的亲属参加的是商洛市城乡居民医保,且实行的是跨市医疗,对于市外就医,根据我市商医保发[2019]50号文件规定,“市外异地就医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0元,……市外三级住院,报销比例为45%”,同时对医用耗材执行的是“就医地目录,参保地政策”,西安当地对先天性心脏病的耗材实行限价,我市对医用耗材报销方式为:“医用材料,政策范围内总费用低于5000元(含5000元)的,全部纳入支付范围,按规定比例支付;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,个人自付50%后,剩余部分纳入支付范围,按规定比例支付。单次住院支付限额为6000元。使用特殊卫生材料应事先告知,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,签署知情同意书后,方可纳入支付范围。”,因此我市的政策会对西安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用材料纳入报销,再按政策进行报销。
如果后续治疗仍需在外地治疗,且数额较大,建议参加就医地的城乡居民医保,根据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相关要求,只需有西安市居住证即可变更参保地,享受当地的参保政策。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补缴时间2月1日至2月28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