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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信息
留言时间
2021-01-12
姓名
杨理栋
留言主题
咨询医保转移问题
留言内容
想咨询下,2016年-2019年,都是前单位缴纳的职工医保,为商洛市市级职工医保,2019年10月辞职后,就没有管医保了,2020年个人缴纳了一年居民医保,现在21年新单位需要缴纳职工医保,咨询商州区政务大厅后,大厅告知注销居民医保,现单位就可以缴纳职工医保,注销后,单位缴纳职工医保是否还是以前的市级账户,现单位称现在缴纳的为商州区职工医保,以前市级账户里面的余额如何处理?
回复信息
回复时间
2021-01-15
回复人
商洛市医保局
回复内容
您好! 鉴于个人无法处理职工医保方面的信息,建议您与您所在单位办理职工医保的负责人员联系,提供相应的资料,由您单位与区医保局对接,届时将您在市级职工账户内的余额转入您区职工医保的新账户之中。 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