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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医保发〔2023〕6号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成立陕西全民健康保商洛推进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1-18 10:30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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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医保20236

 

商洛市医疗保障局

关于成立陕西全民健康保商洛推进工作

领导机构的通知

 

各县区医保局、市医保经办处,陕西全民健康保各承保保险公司商洛分公司:

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,为加强推进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督办,确保群众参保及待遇保障等各项工作在商洛落地落实,决定成立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商洛推进工作领导机构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成立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商洛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(简称商保办),具体组成人员如下:

 长:董红梅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
副组长:明庭珺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    李丹宏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处长

 员:李传斌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四级调研员

    张文卿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四级调研员

    陈明娜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稽核科科长

    孔  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财务科科长

    张利萍 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综合信息科干部
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医保经办处,市医保经办处处长李丹宏兼任办公室主任,市医保经办处四级调研员李传斌任办公室副主任,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(商保办)的日常工作。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源(主持工作)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副总经理刘宁 (主持工作)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总经理李飒、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王文浩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米小兵、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胡欣(主持工作)、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勇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张耀宁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袁飞、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尹晓光、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洛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朱小虎、市医疗保险经办处综合信息科干部张利萍为成员。

二、主要职责

(一)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

1.贯彻落实省市关于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工作的安排部署;

2.研究确定推进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阶段性重点工作;

3.指导督促各县区医保局、市县区经办中心及各承保保险公司商洛分公司的工作;

4.研究解决推进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;

5.承办市医保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(二)领导小组办公室(商保办)的主要职责

1.做好与省局商保办的对接沟通和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办公等工作;

2.具体负责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省市决策部署的落实;

3.研究提出推进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阶段性重点工作;

4.做好对各县区医保局、经办中心及各承保保险公司的组织、协调、督办等工作;

5.研究解决推进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;

6.做好与商保公司、各定点医疗机构“一站式”结算工作的协调和待遇保障等工作的监督;

7.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。

三、工作机制

1.实行集中办公。领导小组办公室(商保办)实行集中办公,具体工作人员由市医保经办处和“陕西全民健康保”首席承保公司商洛分公司指定专人组成。同时,根据工作需要,可在共同承保公司商洛分公司临时抽调人员加入集中办公。

2.建立信息共享。领导小组办公室(商保办)要加强与市财政、税务、银保监等部门沟通联系,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,研究制定解决方案。

3.定期召开会议。形成周例会、月小结、季度报告工作机制,原则上领导小组每两周举行一次调度会,传达省市关于“全民健康保”工作的最新部署及要求;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举行一次例会,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及要求,听取各承保公司工作进展情况,跟踪工作进度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4.及时协调通报。领导小组办公室(商保办)要加强与市局各相关科室、市医保经办处、各县区医保部门及承保公司的沟通协调,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,密切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;要及时掌握参保及保障各项工作进度,定期通报并报送省商保办及各相应承保公司,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洛市医疗保障局

2023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