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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5建议的的答复函

发布日期:2022-12-04 12:03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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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双善代表:

您提出的《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建议》(第235号)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我局高度重视基层医保经办机构建设,曾多次向相关部门请示医保系统编制及机构设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。结合前期省医保局开展的督导调研活动,经汇报市政府领导并与相关部门沟通,将“推进落实基层医保经办网络建设”列为本年度工作督办项目,使这项工作落实进入了快车道。

提请市委、市政府印发了《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责任清单》(商发〔2022〕4号),文中明确补齐医保政务服务短板,要求建立健全以县(区)医保管理经办机构为中心、镇(办)医保服务机构为枢纽、村(社区)医保服务室为网底的县镇村三级联动医保服务网络机构。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《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的通知》(商政办函〔2022〕36号),对落实继承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做了更为明确的部署,要求各镇(办)明确1名班子成员为分管领导,依托社会保障服务站或便民服务中心配备1-2名医保专干(原则保留原机构农村合疗岗位的人员),在便民服务中心增设医保服务一站式”联办窗口,主要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普及、参保、“三重保障”、因病致贫返贫监测管理、医疗救助初审、门诊特殊病申请、异地就医备案和日常信息统计等工作。各村(社区)至少配备1名医保联络员,在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保服务柜台,主要做好政策宣传咨询、全民参保等工作。并要求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镇(办)、村(社区)两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点设置、人员配备、场所建设等建设任务,确保机构、人员、场所、职责四到位。

局及时下发了《关于扎实组织推进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医保经办服务机构建设的通知》(商医保函〔2022〕52号),并于5月23日召开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视频会,要求各县(区)按照“六统—”、“四最”要求,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建设,按时间节点倒排工期,按期完成建设任务。

截至6月1日,我市98个镇(办)、1298个村配备了专兼职医保专干和医保经办联络员,实现县镇村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,解决了医疗保障经办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问题。

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
 

商洛市医疗保障局

2022年8月10日

 

(此件公开发布)   

 

(联系人:杜金洲 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0914-286002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