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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南“四建四强”全力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

发布日期:2021-05-18 14:18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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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资料调阅和信访件办理配合工作,洛南县建立了四项工作机制,推动督察工作顺利开展。

建立包抓责任机制,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。各单位在提供调阅资料和办理信访件工作上,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行业单位、包抓镇办,县环督办、督查办联络协调、督查督办,各部门、各镇办主责主办的包抓责任制,各主责单位所提供的资料、办理的信访件按照程序经包抓县级领导签字,县环督办、督查办初审或核查,县资料调阅组和信访督办组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。

建立限时办结机制,进一步强化工作执行。各主责单位所提供调阅资料需在县环督办交办后半天内提供到位。接到市委督查办交办信访件后,县委督查办在30分钟内会商研判,提出交办意见;各主责单位接到县委督查办交办信访件后,要立即组建工作专班,3小时内到达现场,2天内初报查处报告、“一览表”,3天内报送市委督查办。

建立会商联动机制,进一步强化成效导向。办理信访件中,各主责单位及时汇报县环督办、督查办进行现场核实问题查处情况;查处报告会同县环督办审核校对后,待市信访督办组审查通过后进入行文程序;每个批次信访件办理结果,由县环督办牵头,会同本批次内信访件所涉及主责单位人员向督察组、市委督查办汇报,确保查办工作思路清晰、事实清楚、佐证有力,经得起社会监督。

建立定期通报机制,进一步强化纪律保障。县环督办对各主责单位所提供调阅资料的完成时间、类别、数量、审核结果等情况,县环督办、督查办对各主责单位办理信访件跟踪督查督办情况如实记录在案,及时复盘总结,定期进行通报。同时,对于拒不认领交办任务、迟缓开展调查、瞒报错报、假改瞒改、延误上报时间、造成严重失误或不良影响的,将按照有关纪律严肃问责,倒逼各单位迅速落实落细工作任务。

目前,前6批资料调阅工作已按时限、高质量完成,前两批交办的5个信访件已查处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