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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01-27 14:53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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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下午18时整。
但因种种原因未缴纳医保费用的群众基数较大,呼声较高。经省医保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研究,决定重新开放缴费通道。
(具体文件请详见《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补充通知》)
缴费时间: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月28日。
缴费方式与原缴费方式相同。
待遇享受期:从2021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。
待遇享受参照( 关于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(商医保发[2020]55号))